为庆祝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厚植全校师生的家国情怀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特举办本次国庆节活动。
一、活动主题
“礼赞祖国华诞,共绘美好山河”
二、活动目的
1.引导师生深入感悟祖国76年来的发展成就,增强民族自豪感与责任感。
2.丰富校园精神文化生活,为师生提供展示创意与风采的平台。
3.凝聚师生力量,营造团结奋进、爱国向上的校园氛围。
三、活动安排
(一)时间:
1.“我与国旗合个影”活动:2025年9月18-2025年9月28日(作品征集阶段) ;9月29日作品评选,10月9日-10月16日(作品展览阶段)。
2.“祖国山河手作/绘画展”活动:2025年9月18-2025年9月28日(作品征集阶段) ;9月29日作品评选,10月9日-10月16日(作品展览阶段)
(二)展览地点:精工楼大厅及国旗广场
(三)活动对象
学院全体学生
四、活动内容
本次国庆节活动围绕“爱国”核心,设置两大主题活动,具体内容如下:
(一)“我与国旗合个影”主题摄影活动
1.活动形式:学生以个人、家庭、班级、社团等为单位,与国旗进行创意合影,通过照片展现对祖国的热爱与祝福。
2.作品要求:
照片需清晰完整,内容积极向上,能体现 “与国旗合影” 的核心元素,可结合校园地标、家乡美景、工作场景等背景;
(1)作品格式为JPG,单张照片大小不低于2MB、不超过10MB,可附50字以内文字说明(注明作品名称、作者信息、合影意义);
(2)作品须为原创,不得盗用他人作品,若涉及版权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。
(二)“祖国山河手作/绘画展”主题创作活动
1.活动形式:学生通过手工作品或绘画作品,描绘祖国的壮丽山河、城市发展、乡村新貌等,展现祖国的自然之美与发展之变。
2.作品分类及要求:
(1)绘画类:包括国画、油画、水彩画、素描、漫画等,画纸尺寸不小于A3(297mm×420mm),需装裱(简易装裱即可,如加装画框、衬纸),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、系部/科室、作品名称及创作理念(100字以内);
(2)手作类:包括剪纸、泥塑、模型(如建筑模型、山河微景观)、布艺、编织等,作品需造型完整、主题明确,尺寸不限(便于展览摆放即可),需附带作品标签(注明作者姓名、系部/科室、作品名称);
(3)所有作品须为原创,不得临摹他人成品或购买成品参赛,作品需体现 “祖国山河” 相关主题,传递正能量。
五、作品征集及评选流程
(一)作品提交
1.提交时间:2025年9月28日17:00前
2.提交方式:
(1)我与国旗合个影:以院为单位,由各院团总支统一收集电子版,汇总后提交至校团委王涛老师处(精工楼218室),同时提交《作品汇总表》(电子版+纸质版,纸质版需加盖团总支公章)。
(2)祖国山河手作/绘画展:以院为单位,由各院团总支统一收集纸质版,汇总后提交至校团委王涛老师处(精工楼218室),同时提交《作品汇总表》(电子版+纸质版,纸质版需加盖团总支公章)。
(二)评选流程
1.初审(9月29日上午):由组委会组织相关老师(美术教研室教师、团委工作人员)组成初审小组,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资格审查(原创性、主题契合度等),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作品进入复审。
2.复审(9月29日下午):邀请学院领导、专业教师、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团,对初审通过的作品进行打分评选,打分维度包括主题表达(40分)、创意性(30分)、制作/拍摄质量(20分)、完整性(10分)。
六、奖项设置
(一)“我与国旗合个影”主题摄影活动
一等奖:3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二等奖:6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三等奖:10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优秀奖:15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(二)“祖国山河手作/绘画展”主题创作活动
1.绘画类:
一等奖:3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二等奖:6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三等奖:10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优秀奖:15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2.手作类:
一等奖:3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二等奖:6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三等奖:10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优秀奖:15名,颁发荣誉证书+奖品
七、注意事项
1.各院团总支、需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组织,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师生,鼓励广泛参与。
2.作品提交时需按要求注明相关信息,未注明或信息不全的作品视为无效参赛;逾期提交的作品不予受理。
3.展览期间,参观师生需遵守展厅秩序,不得触摸、损坏展品。
4.活动结束后,手作/绘画作品将退还作者(需作者在10月8日-10月10日到精工楼218室领取);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、宣传的使用权,不用于商业用途。
5.活动全程请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,作品创作、提交过程中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。
八、报名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17:00前。
2.报名方式:学生由各院团总支统一收集后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;
3.每人可同时报名参与两项活动(如既提交摄影作品,又提交绘画作品),但每项活动限提交1件作品。
九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为学院团委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